商標注冊后具有哪些權利

2022-05-27 16:48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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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后享有以下權利:
1、專用權。專用權主要是指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的一種使用權;
2、許可使用權。許可使用權是指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商標注冊后享有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guī)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五條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 {MOD}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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