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2-06-14 10:51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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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tion - 方信知識產(chǎn)權
2022-06-14 10:51 .采納回答

歐洲專利局(簡稱“歐專局”)依據(jù)《歐洲專利公約》于1973年成立。歐專局采用統(tǒng)一的程序審查專利申請,申請語言可以是三種官方語言(英語、法語和德語)中的任意一種,為歐洲和世界范圍內的發(fā)明人、公司和研究人員在人口超過6億的歐洲市場提供發(fā)明保護。

歐盟專利(European Union patent ,或者Community patent或者European Community Patent),一般簡稱EU Patent是歐盟即將建立的專利制度。它的建立,將給專利申請人帶來極大的便利。

  1. 要獲得統(tǒng)一專利,申請者可以平常的方式提交和處理歐洲專利。

  2. 在獲授權后,申請者無需在25個國家中選擇專利生效的具體國家,可要求歐洲專利局(EPO)授予統(tǒng)一專利。在當前設定的12年過渡期內,申請統(tǒng)一專利時需要附帶一份完整的專利說明譯文。

  3. 考慮英語是首要語言,在德國或法國受理的歐洲專利申請將要翻譯成英語。

  4. 借助翻譯引擎的幫助,以英文受理的歐洲專利申請能翻譯成歐盟官方語言中的任何一種語言。

  5. 現(xiàn)在的一般要求是將歐洲專利的權利主張翻譯成兩種語言,完整的專利說明書翻譯是新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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