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09:49發(fā)布
倪XX、王X訴中國國際貿易中心侵害名譽權糾紛案
一、事實概要
原告到被告下屬的超級市場購物,被告工作人員懷疑二原告偷拿東西,于是在公眾場合訓問二人,并根據(jù)市場內所貼無效公告,對被告進行搜查,未查到任何屬于市場所有的東西。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其名譽權。
二、裁判要旨
首先,公民或法人行使某一“權利”如果沒有法律的依據(jù)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都不能自認為有權利行使這樣的行為。法律從未賦予市場工作人員有盤 問顧客和檢查顧客財物的權利,因而被告無權張貼要求被告將自己的提包打開供被告工作人員查看的公告。
盡管此公告張貼在市場門口,但由于它沒有法律依據(jù),因而是無效的,顧客有權不執(zhí)行公告的規(guī)定。其次,被告工作人員在沒有確鑿證據(jù)的情況下,在公眾場合用帶有貶義的話語詢問原告是否偷拿東西,并根據(jù)市場內所貼 無效公告對原告的包裹、衣服等進行搜查。
上述行為足以使原告感到自己的社會地位已遭貶低,而且也實際影響了對二原告的品德、聲望、信用等方面的社會評價。
原告的名譽因此而受到損害。被告的工作人員是在工作崗位上履行被告為其規(guī)定的工作職責時對二原告實施侵權行為的,因此,其侵權民事責任應由被告承擔(依據(jù) 民法通則第43條)。
三、法院判決(處理)及適用的法律
在法院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后,雙方自行和解。被告愿向原告表示歉意并向兩原告各支付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原告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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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XX、王X訴中國國際貿易中心侵害名譽權糾紛案
一、事實概要
原告到被告下屬的超級市場購物,被告工作人員懷疑二原告偷拿東西,于是在公眾場合訓問二人,并根據(jù)市場內所貼無效公告,對被告進行搜查,未查到任何屬于市場所有的東西。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其名譽權。
二、裁判要旨
首先,公民或法人行使某一“權利”如果沒有法律的依據(jù)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都不能自認為有權利行使這樣的行為。法律從未賦予市場工作人員有盤 問顧客和檢查顧客財物的權利,因而被告無權張貼要求被告將自己的提包打開供被告工作人員查看的公告。
盡管此公告張貼在市場門口,但由于它沒有法律依據(jù),因而是無效的,顧客有權不執(zhí)行公告的規(guī)定。其次,被告工作人員在沒有確鑿證據(jù)的情況下,在公眾場合用帶有貶義的話語詢問原告是否偷拿東西,并根據(jù)市場內所貼 無效公告對原告的包裹、衣服等進行搜查。
上述行為足以使原告感到自己的社會地位已遭貶低,而且也實際影響了對二原告的品德、聲望、信用等方面的社會評價。
原告的名譽因此而受到損害。被告的工作人員是在工作崗位上履行被告為其規(guī)定的工作職責時對二原告實施侵權行為的,因此,其侵權民事責任應由被告承擔(依據(jù) 民法通則第43條)。
三、法院判決(處理)及適用的法律
在法院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后,雙方自行和解。被告愿向原告表示歉意并向兩原告各支付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原告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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