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被駁回沒有復審能直接起訴嗎?

2022-06-16 10:27發(fā)布

1條回答
不可以。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qū)@麖蛯徫瘑T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如果沒有超過3個月的復審期限,必須先申請復審,對復審不服的可再行起訴。如果超過了復審期限還有一次申請恢復權利的機會,能不能恢復由復審委員會決定。超過了復審期限也無法恢復權利的,可以按以下方法處理:依據(jù)專利法的規(guī)定,申請專利復審超過期限的,專利管理部門有權決定不受理申請,而專利權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qū)@麖蛯徫瘑T會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jù)。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guī)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nèi)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zhuǎn)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jù)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jù)此作出復審決定,并通知復審請求人。
法律依據(j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十一、 將第四十一條修改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皩@暾埲藢鴦赵簩@姓块T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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